6月24日,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官网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(烟银罚决字〔2025〕5号)显示,海阳珠江村镇银行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罚款25万元。同时,田某东(时任海阳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)因对上述违法违规事实负有责任被罚款1.5万元。
公开资料显示,海阳珠江村镇银行的主发起行为广州农商银行。海阳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1日,总部位于山东省海阳市海阳路181号,注册资本7000万元,隶属于广州金控集团体系,法定代表人为张新军。
编辑: 文鸿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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