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发展”光环下的阴影:当造假成为“捷径”
在资本市场的语境中,“发展”本应与创新、诚信、价值创造绑定,是企业通过技术突破、模式优化、管理升级实现可持续增长的正向循环。“发展股票造假”却将这一扭曲逻辑推向极致:一些企业不是通过“做大蛋糕”赢得市场,而是通过“伪造蛋糕”欺骗投资者,将财务造假包装成“加速发展”的捷径,从虚增收入、利润到伪造合同、隐瞒债务,从“业绩大洗澡”为未来“埋伏笔”到利用复杂金融工具掩盖真实财务状况,造假手段层出不穷,规模从千万级攀升至百亿级,涉及的行业也从传统制造业蔓延至新兴科技、生物医药等“高增长”领域。
这种行为的背后,是“唯GDP论”“唯规模论”的畸形发展观作祟,部分地方政府将上市公司数量、市值规模视为政绩指标,对辖区内的“明星企业”过度呵护,甚至默许、纵容造假行为;企业则在“融资—扩张—再融资”的资本游戏中,为满足投资者对“高增长”的期待,维持股价高位,不惜铤而走险,正如某造假案负责人在忏悔录中所写:“我们一开始只是想‘修饰’业绩,后来发现‘造假’比‘实干’更容易拿到贷款、吸引投资,便一步步滑向深渊。”
造假链条的“多米诺骨牌”:从企业崩盘到市场失序
股票造假绝非“企业孤例”,而是一条牵涉企业、中介机构、投资者甚至监管体系的“腐败链”,其破坏力如同“多米诺骨牌”,一旦倒下,将引发系统性风险。
对企业而言,造假是“饮鸩止渴”,康美药业通过虚构货币资金、虚增营业收入,市值一度突破千亿,最终因300亿财务造假案暴雷,股价暴跌99%,投资者血本无归,企业被迫退市,实控人被判刑,曾经的“白马股”沦为“垃圾股”,这印证了一个真理:没有真实业绩支撑的“发展”如同沙上城堡,看似宏伟,实则一推即倒。
对投资者而言,造假是“公开掠夺”,中小投资者信息不对称、专业能力有限,往往成为造假案中“最后的接盘侠”,他们基于虚假财报做出的投资决策,不仅损失毕生积蓄,更对资本市场失去信任,长此以往,“用脚投票”将导致市场流动性枯竭。
对中介机构而言,造假是“职业沦丧”,会计师事务所、保荐机构、律师事务所本应是资本市场的“看门人”,却部分沦为“帮凶”,有的为赚取高额审计费,对明显异常的财务数据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”;有的为保荐上市,协助企业包装业务、虚增利润,甚至出具虚假法律意见,这种“共谋”行为,严重破坏了市场诚信基础。
对市场而言,造假是“釜底抽薪”,资本市场本应是资源配置的有效场所,资金会流向优质企业,推动产业升级,但当造假泛滥,“劣币驱逐良币”便成为常态:踏实经营的企业因业绩“平平”难以融资,而善于“讲故事”“做假账”的企业却能轻松圈钱,最终导致资源错配、创新停滞,甚至引发区域性金融风险。
破局之路:从“重发展”到“重真实”的治理革命
遏制“发展股票造假”,不能仅靠事后处罚,而需构建“事前预防、事中监管、事后惩戒”的全链条治理体系,重塑“真实是资本市场生命线”的价值观。
回归“发展”的本质,摒弃“数字崇拜”,地方政府应调整政绩考核体系,不再将“上市数量”“市值规模”作为唯一指标,而是注重企业的创新能力、就业贡献、社会价值等“真实发展”内涵,企业需摒弃“短视思维”,明白“长期主义”才是发展的正道——通过技术研发、管理提升创造真实价值,远比财务造假更具可持续性。
压实中介机构“看门人”责任,应加大对会计师事务所、保荐机构的处罚力度,推行“一案双查”,既处罚造假企业,也追责中介机构;建立中介机构“黑名单”制度,对多次违规的机构实施市场禁入;推动中介机构建立“利益冲突回避”机制,切断其与造假企业的利益输送链条。
完善监管科技与执法机制,利用大数据、人工智能等技术构建“智能监管”平台,通过数据比对、关联分析识别财务异常(如收入与现金流背离、存货周转率异常等),实现“早发现、早预警”;强化跨部门协作,建立证监会、公安、税务、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,形成监管合力;对造假行为“零容忍”,不仅要追究企业责任,更要追究实控人、董监高的刑事责任,提高违法成本。
畅通投资者救济渠道,完善集体诉讼制度,降低中小投资者的维权成本;建立“先行赔付”机制,让造假企业在赔偿投资者后“倾家荡产”,形成“不敢假”的震慑;加强投资者教育,帮助投资者识别造假信号,理性投资。
资本市场的“发展”,从来不是数字的游戏,而是价值的创造,当“发展股票造假”成为潜规则,当诚信被利益践踏,最终损害的是每一个市场参与者的权益,侵蚀的是整个经济的根基,唯有以“刮骨疗毒”的决心整治乱象,以“久久为功”的韧劲重建信任,才能让资本市场真正成为服务实体经济、推动高质量发展的“源头活水”,毕竟,只有真实的增长,才能穿越周期;只有诚信的市场,才能行稳致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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