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荐股”乱象:看似“捷径”,实为陷阱
在资本市场中,总有一些人打着“专业分析师”“内部人士”“稳赚不赔”的旗号,通过微信群、QQ群、直播平台、短视频等渠道,向投资者推荐“牛股”,承诺高额回报,这些“荐股服务”往往分为免费和付费两种:免费的先以“干货分享”吸引关注,再诱导加入付费群;付费的则收取数千元甚至数万元不等的“会员费”“服务费”,甚至要求分成“收益提成”。
这些看似专业的荐股背后,往往是精心设计的骗局,部分荐股团队通过“庄家联合”“对倒拉高”等手法,先低价买入某只股票,再利用荐股热度吸引散户接盘,自己则高位套现,最终导致散户深套,更有甚者,直接编造虚假信息,操纵股价,涉嫌构成《刑法》中的“操纵证券市场罪”,而投资者轻信这些“荐股大师”,不仅可能损失本金,还可能因参与非法证券活动而承担法律责任。
“荐股收入”为何违法?法律红线不容触碰
根据我国法律法规,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,取得相关执业资格,且机构和个人均需在合法合规范围内开展业务,任何未取得资质、面向不特定公众提供荐股服务并从中牟利的行为,均属于非法证券活动。
非法经营罪:无资质荐股的“铁证”
《证券法》第160条规定,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,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,未取得许可,擅自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,属于非法经营,根据《刑法》第225条,非法经营证券业务,扰乱市场秩序,情节严重的,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实践中,不少“荐股大师”并无金融从业资质,仅通过“喊单”“建群”等方式收取费用,其收入已构成非法经营所得,一旦被查证,不仅需全额退还违法所得,还将面临刑事处罚。
操纵市场罪:荐股背后的“黑手”
部分荐股团伙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或“庄家”勾结,通过集中资金优势、持股优势连续买卖,或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操纵股价,诱骗投资者跟风,这种行为直接违反《证券法》第55条,构成“操纵证券市场罪”,根据《刑法》第182条,操纵证券市场,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,荐股者若参与其中,其“分成收益”将作为犯罪违法所得予以追缴,本人也将成为共犯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诈骗罪:虚假荐股的“敛财本质”
更有甚者,一些荐股者根本不关心股票真实价值,而是通过伪造“内幕消息”“历史战绩”等手段,骗取投资者信任,某团伙先在多个群内发布“免费荐股”,并提前买入少量低价股,待群内投资者跟风买入后,突然抛售导致股价暴跌,再以“会员可提前规避风险”为由诱导付费,这种行为本质上是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,骗取财物,已构成《刑法》第266条的诈骗罪,其非法收入需全额退赔,行为人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甚至罚金、没收财产的严厉处罚。
投资者如何自护?远离“荐股”陷阱,守护财产安全
面对五花八门的荐股信息,投资者需保持理性,牢记“投资有风险,入市需谨慎”,切勿轻信“稳赚不赔”的谎言。
核资质:认准“正规军”,远离“黑嘴”
合法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和个人均可在证监会官网查询到资质信息(如“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名录”“从业人员信息公示”),对于任何无资质、通过社交媒体主动荐股的“专家”,务必提高警惕,不轻信、不转账、不参与。
辨套路:警惕“先甜后苦”的诈骗手段
免费荐股往往是“诱饵”,目的是后续收取高额费用或诱导参与非法交易(如场外配资、虚拟盘等),对于要求“加入付费群”“缴纳保证金”“代操盘”等行为,坚决拒绝,避免落入“杀猪盘”或非法集资的陷阱。
强理性:独立判断,拒绝“跟风”
股票投资需基于公司基本面、行业趋势、市场环境等综合分析,而非依赖他人“荐股”,切勿因短期涨跌盲目跟风,更不要将全部资金投入单一股票,做好风险分散和资产配置。
善维权:遭遇诈骗,及时报警
若不慎轻信荐股导致损失,或发现涉嫌非法荐股的线索,应立即保存聊天记录、转账凭证、平台信息等证据,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证监会举报(证监会举报热线:12386),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。
“荐股”看似是“捷径”,实则是法律红线下的“陷阱”,无论是荐股者的非法收入,还是投资者的跟风损失,最终都难逃法律的制裁与市场的惩罚,资本市场没有“稳赚不赔”的神话,唯有敬畏法律、尊重市场、理性投资,才能在波动的行情中行稳致远,对于任何打着“荐股”旗号的违法收入,监管部门始终保持“零容忍”态度,执法利剑高悬,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,还市场一片清朗空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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