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T股票(Special Treatment,特别处理股票)是指因财务状况异常或其他风险事项,被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股票,尽管带有“ST”标识,这类股票仍可能通过送股(资本公积转增股本、盈余公积转增股本或未分配利润送股)等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扩张,但其送股流程与普通股票存在显著差异,需严格遵循监管规则及公司内部决策程序,本文将详细拆解ST股票送股的全流程,包括规则前提、具体步骤、风险提示及注意事项,帮助投资者清晰理解这一特殊操作。
ST股票送股的前提规则:并非“想送就能送”
ST股票送股并非随意行为,需同时满足《公司法》《证券法》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及公司章程的多重约束,核心前提包括:
公司财务状况需“达标”:避免“资不抵债”送股
ST股票多因“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”“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”等财务异常情形被实施风险警示,若公司拟送股,需确保:
- 盈利能力改善:若通过未分配利润送股,需满足“弥补亏损、提取法定公积金(税后利润10%)后仍有剩余未分配利润”;若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,需确保“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(股本溢价)部分充足”,且不得因转增导致净资产为负(否则可能加剧财务风险)。
- 审计意见无“保留”:最近一期财务报告需为标准无保留意见,若被出具“无法表示意见”或“否定意见”,则不得送股(避免通过送股掩盖财务问题)。
风险警示未“解除”:送股不影响ST标识
ST股票送股后,公司股票的ST标识不会自动撤销,只有在“消除导致ST的情形”(如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转正且营收达标、净资产转正等),并满足撤销风险警示的其他条件(如无重大违规、资金占用解决等),方可向交易所申请撤销ST,送股本身不属于“改善财务状况”的实质性动作,因此不会直接导致ST摘帽。
决策程序合规:股东大会+合规性审查
ST股票送股需履行严格的内部决策程序:
- 董事会审议:需就送股方案(送股比例、资金来源、股权登记日等)作出决议,并披露《关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/未分配利润送股方案的议案》。
- 股东大会审议:送股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,用未分配利润送股”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;“资本公积转增股本”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/3以上通过(因涉及资本变动,需更高表决门槛)。
- 合规性确认:公司需聘请律师事务所就送股方案的合法性(是否符合《公司法》、交易所规则等)出具法律意见书,并提交交易所审核。
ST股票送股的具体流程:从预案到实施
ST股票送股需经历“预案披露-股东大会审议-交易所审核-股权登记-实施”五大阶段,每个阶段均有明确的时间节点和信息披露要求:
第一步:董事会预案披露(首次公开方案)
在董事会审议通过送股方案后,公司需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《关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/未分配利润送股的预案公告》,内容包括:
- 送股原因(如“回报股东”“优化股本结构”等);
- 送股方案(如“每10股送2股转增3股”,需明确“送股”与“转增”的区别:“送股”来源于未分配利润,需缴纳个人所得税;“转增”来源于资本公积,个人股东暂不缴税);
- 股权登记日、除权除息日(暂定,后续需在实施公告中明确);
- 独立董事意见(需说明送股方案的合规性及对公司财务状况、股东利益的影响);
- 风险提示(如“ST股票存在退市风险,送股后股价可能因除权下跌,投资者需注意风险”)。
第二步:股东大会审议(股东投票决策)
董事会预案披露后,公司需在30日内(或交易所规定时间内)召开股东大会,对送股方案进行投票,股东大会决议需满足:
- 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≥1/2(否则会议无效);
- 送股方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达到通过比例(未分配利润送股:过半数;资本公积转增:2/3以上)。
股东大会结束后,公司需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》,并说明方案是否通过,若未通过,需重新召开股东大会或终止送股计划。
第三步:交易所审核(合规性把关)
ST股票送股涉及“资本变动”及“风险警示股票特殊管理”,需提交交易所上市审核部门或监管部门审核,交易所重点关注:
- 送股是否符合《公司法》利润分配”“资本公积使用”的规定(如不得用资本公积中的“其他资本公积”转增股本,仅限“股本溢价”);
- 公司是否存在“通过送股掩盖财务风险”的情形(如资不抵债公司仍大额送股,导致净资产进一步恶化);
- 信息披露是否充分(如是否充分提示ST风险、送股对每股收益的摊薄影响等)。
交易所审核通过后,公司需披露《关于送股方案获得交易所审核通过的公告》。
第四步:股权登记与实施(正式送股)
方案获交易所审核通过后,公司需确定并披露《送股实施公告》,明确以下关键时间节点:
- 股权登记日:当日收盘后持有该股票的股东,可享受送股权益(即“含权股”);
- 除权除息日:从当日开始,股票价格不再包含送股权益(股价需进行除权处理,如10股送2股,除权参考价=前收盘价÷1.2);
- 红股上市日:送股部分股份上市流通(ST股票多为全流通,通常红股上市日与除权除息日为同一天或次日)。
示例:某ST公司公告,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10日,除权除息日及红股上市日为2024年6月11日,若投资者在6月10日收盘时持有1000股,6月11日将获得200股(10送2)红股,账户持股数变为1200股,6月11日开盘价参考6月10日收盘价除权后的价格。
第五步:后续信息披露(实施结果公告)
送股实施完成后,公司需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《送股实施结果公告》,内容包括:
- 实际送股总数(如“本次共送股2000万股”);
- 股权登记日股东总数(如“股权登记日股东总数5万户”);
- 股份变动情况(如“总股本从1亿股增至1.2亿股”);
- 对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(如“每股净资产从-0.5元/股变为-0.42元/股”,需提示净资产仍为负)。
ST股票送股的特殊风险与注意事项
相较于普通股票,ST股票送股涉及更高的风险,投资者需重点关注以下事项:
退市风险未因送股消除,警惕“保壳式送股”
ST股票的核心风险是“退市”,送股本身属于“数字游戏”,不会改善公司基本面(如净利润、净资产等),部分ST公司可能通过“送股+炒作”吸引投资者,但若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决退市风险(如净利润未转正、净资产未转正等),仍可能被强制退市,某ST公司连续两年净利润为负,即便每10股送5股,第三年若仍无法盈利,仍将触发退市条件。
送股后股价“除权下跌”,流动性风险加剧
ST股票本身流动性较差(日均成交额低),送股后因股本扩大,每股收益(EPS)、每股净资产(BPS)等指标被摊薄,叠加“除权效应”,股价易出现“填权无望、持续阴跌”的情形,若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前追高买入,可能面临“除权即亏损”的风险。
税收规则差异:“送股”与“转增”税负不同
ST股票送股需区分“送股”(未分配利润转增)和“转增”(资本公积转增),税负规则不同:
- 个人投资者:未分配利润送股,需按“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”缴纳20%个人所得税(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);资本公积转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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